为落实《纲要》精神,我省将做好顶层设计,科学编制相关规划。
据先容,我省正在完善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“1+5+N”规划体系。“1”是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,“5”是绿色生态廊道建设、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、现代产业走廊建设、绿色宜居城镇建设和学问建设等5个专项规划,“N”即按照“生态优先,绿色发展”的要求,对若干既有的专业规划进行修订完善,形成一个统分结合、功能完善、特色鲜明的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规划引导体系。
湖北将联合江西、湖南两省,共同发布《长江中游片区省际协商合作机制建议方案》和《长江中游湖泊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宣言》,继续推进黄梅小池融入江西九江发展,为长江经济带跨区域合作提供体制机制创新示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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